追讨工程款必要的法律凭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25 22:02:11 来源:找法网

一、追讨工程款必要的法律凭证有哪些

追讨工程款必要的法律凭证有如下的: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资料图片)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二、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以下几点:

1.双方协商解决;

2.通过民间调解组织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但诉讼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将发包人或非法分包人、转包人、附属人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并在一起案件中处理;

(2)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然后依法主张权利;

(3)注意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

(4)必须注意证据的收集,保留施工方撤离不是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成数量的证据;

(5)尽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主张优先受偿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先付。

三、起诉工程欠款可以撤诉吗

起诉欠款的案件可以撤诉,原告可以在判决之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具体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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