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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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全国自建房工作专班第二十二次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贯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晋城市、汾阳市、长子县作经验交流发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张海星主持会议并对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剖析。
会议指出,各地要深刻汲取襄汾“8.29”、湖南长沙“4·29”、湖北随州、四川达州等房屋坍塌事故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认真反思、查找不足,举一反三、除险清患,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明确,下半年,各地要紧密联系自建房安全监管实际,认真抓好自建房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要从严抓好隐患管控,重点抓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和没有整治销号的C、D级经营性自建房,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汛期检查,切实做到持续管控不松懈;要加快推进安全鉴定,8月底前完成对其他自建房隐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要扎实推进隐患整治,要拿出具体举措,制定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逐步启动其他自建房隐患整治;要积极做好迎检准备,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对国家关注的判定不准确、整治不到位、房屋漏排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检点,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准备,真实反映成绩。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和深刻领会《实施细则》主要精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要压实各方责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三要加强支撑保障。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要持续投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会议要求,下半年要全面提升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质量,重点做到“四个更加到位”。一是责任落实要更加到位。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各级工作专班建设,强化专班力量,确保上下联动贯通、运转高效。二是督导服务要更加到位。要落实“一季一督导”工作机制,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制度建设要更加到位。要以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等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宣传引导要更加到位。加大对产权人(使用人)和广大群众教育引导力度,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会上,宋刚副厅长还对2023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有关负责同志、省专班工作人员,各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业务科长,31个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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