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一颗火龙果连接检民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驰 范瑞恒 通讯员 丛丽
(资料图)
一颗火龙果,连接检民情。
“吕阿姨,有时间我带着火龙果去看您。”电话这头,王晓蓓许诺。
电话那头,吕阿姨哽咽着回应:“谢谢你,闺女!”
回忆起去年5月与吕阿姨电话连线的场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晓蓓记忆犹新。
“火龙果的约定”王晓蓓一直记挂在心上。
时间回到2021年12月,杨阿姨与吕阿姨在医院因排队看病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杨阿姨脚踢吕阿姨致其摔倒在地,左膝受伤。
2022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以杨阿姨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红桥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受理案件后,王晓蓓作为承办检察官,深知如果就案办案,一诉了之,必会导致两败俱伤。
“多替老百姓想一点。”王晓蓓试想,“能否以调解方式化解此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现实情况是:吕阿姨年近八十且身患多种疾病,平时靠退休金与女儿打零工的微薄收入维持家用,此次受伤让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困顿,赔偿必须到位;另一方,杨阿姨不积极赔偿又拒不认罪,刑事和解陷入僵局。
怎么办?
“还得从杨阿姨处寻找突破口。”王晓蓓考虑,“她为什么不愿认罪、赔偿?”
通过多次走访杨阿姨所在的社区得知:离异多年,孤身一人租房居住,生活拮据。
了解情况后,王晓蓓再次与杨阿姨沟通。
“我不是不赔钱,我是真的没有钱。”杨阿姨辩解,“不行你们就把我关起来,反正没钱。”
一次、两次、三次……
“不记得电话打了多少次,道理讲了多少遍。”王晓蓓说,“调解工作因一句话有了转机。”
“有一次,杨阿姨询问自己被判刑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家人。”王晓蓓敏锐地抓住这一点,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结果,鼓励其真诚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我愿意赔偿。”杨阿姨向王晓蓓询问,能否在合理范围内减少赔偿金额。
趁热打铁,王晓蓓征求吕阿姨及其闺女的意见。并与双方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就赔偿数额、形式、时间等多次沟通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案件原本可以就此结案,但王晓蓓又向前延伸了一步。
一次电话沟通得知,吕阿姨因肠胃问题无法正常排便,王晓蓓从医生处了解到吃火龙果可以促进肠道消化,向其建议购买。
“我们舍不得花钱!”吕阿姨女儿搭话。
这让王晓蓓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如何办理好小案,让群众在小案中感知法治的力度与温度?”
后来,在红桥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帮助下,王晓蓓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为吕阿姨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2022年7月,王晓蓓与同事们带上购买的火龙果与申请的司法救助金,驱车前往吕阿姨家中。
得知王晓蓓专程看望自己,吕阿姨心里感激不已,让座、倒茶,紧紧地握着王晓蓓的手说:“检察官原来是这样啊,和电视里的一样。”
拿出火龙果、递上司法救助金,王晓蓓嘱咐:“您要多保重身体,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们。”
约定完成,在吕阿姨恋恋不舍的目光中,王晓蓓挥手告别。
至此,历时两个多月,一起故意伤害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小案关系民生、联系民心,把小案办得漂亮、办出效果,王晓蓓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同时,她坚持调解优先、矛盾化解为重,办理的故意伤害类案件调解率达90%。
作为一名女性,王晓蓓以特有的温柔细腻,以精益求精的态度与责任心保证案件办理“精”且“准”;作为一名检察官,她维护公平正义,把案件质量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参与办理刑事案件520余件。先后荣获“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天津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从事检察工作11年,王晓蓓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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