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法官温情化解七个子女赡养老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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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出院后七个孩子都不管我,法官你给评评理”。不久前,一位老人来到新乡县人民法院,用略带嘶哑的声音向新乡县人民法院刘卓斐法官宣泄着自己的不满。
这是一位84岁高龄的老人,老伴已经辞世,自己也没有劳动能力,生活非常不便。七个子女却因赡养问题产生矛盾,老人居无定所,无奈之下将七个子女告上法庭。“我含辛茹苦把他们抚养大,现在不让我往家里住,也不给我钱花。过年了连一句问候都没有,把我送到养老院后就不管了。”老人说到动情时,流下心酸的眼泪。
刘卓斐认真地聆听着老人的倾诉。刘卓斐认为,赡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除了法律约束外,还交织着情感纠葛和伦理道德。子女这么多,却无人赡养,必有隐情,也要听听老人子女们的想法,根据情况寻找解决方案。
由于老人和子女间已经产生裂痕,“面对面”调解势必会让双方对立情绪蔓延,为了尽量避免双方见面后的“剑拔弩张”,刘卓斐把老人的子女们召集在一起。
“我们兄弟三人轮流照顾8年,需要四个女儿一起分担义务。”“老大和老三得到的财产多,应该多分担。”……几个子女在一起各说各理,争论不休,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刘卓斐决定逐一做工作,与他们推诚置腹谈话,充分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合理诉求和争议焦点,用法律条款释明赡养义务和法律责任,用道德情感化解内心不满,帮助他们理清“经济账”和“法律账”。最终,在平衡各方利益和照顾当地社会风俗的基础上,刘法官确定了“老人在儿子家轮流居住,女儿轮流照顾”的赡养方案,老人和七个子女均表示同意。
几天后,老人来到法院申请撤诉。刘卓斐认真询问老人目前生活状况,在确认老人已被儿子接回家且生活得很好的情况下,才准许老人撤回起诉。
刘卓斐认为,处理家庭矛盾要有恒心,家事案件往往周期长,易反复,为了避免案件再次流入诉讼程序,做好当事人的跟踪和回访尤为重要,也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案结事了”,“结”的是当事人的矛盾,“了”的却是当事人的心愿。“案结事了”的背后,蕴含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期待。刘卓斐作为司法工作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用法律温情呵护人间冷暖,让矛盾化解,让群众满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王振华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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